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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合同

时间:2023-06-23

房子买卖合同。

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维权意识,因而使用合同的场合也变得越来越多了。签署一份合同可以更顺畅地进行交易,那么,如何撰写一份有效的合同呢?非常欢迎您与您的朋友分享这个问题。

房子买卖合同【篇1】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愿将其位于平南公路管理局大院内的_____栋_____楼,房号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

第四条税费分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应结清房屋交接前的水费、电费等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子买卖合同【篇2】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具有相对性,对第三人没有价值,不能抵押

(一)根据法律规定,抵押物的范围有:

1、抵押人一切的房屋和另外的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另外的建筑物。

3、抵押人购买的预售房屋。

4、抵押人一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抵押物的禁止范围: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一切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另外的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所以合同是不能作为抵押财产的,实践中,也不会有人会接受合同作为抵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即便抵押了,抵押权人也无权要求合同义务方履行合同,该合同抵押权根本无法实现。

二、即使用房地产合同作抵押,也是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有:

担保合同无效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

但担保合同的无效并不能必然免除担保人的责任,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如,根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5、抵押人一切的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和另外的财产。

6、依法能抵押的另外的财产。

房子买卖合同【篇3】

购买商铺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正常合理费用,如:公证费、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房产(商铺)管理与决策

1.鉴于该商铺因首笔资金甲方多付(超出甲方所享产权50%以外的多付款项为甲方借予乙方的借款),加之产权证实际登记在乙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商定,为保障甲方的合法权利,甲方享有商铺的实际运作和管理权,乙方有提出建议的权利,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乙方系已婚人士,本商铺属于乙方的50%产权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律确定。但是,如乙方一旦婚姻破裂,乙方或乙方妻子均不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处理该商铺(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处理,否则乙方或乙方妻子将承担所有后果和责任,给善意第三人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或乙方妻子承担,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十万元)。

3.本商铺租赁事宜,乙方必需要征得甲方短信或书面同意方可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否则租赁协议无效,因此而造成的善意第三人(承租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此商铺转让由甲方决定,一旦乙方未经甲方决定同意,自行转让本商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款项:

A.依据购商铺时间,每年按10%的增值递增计算商铺价值,直至乙方转让本商铺时间止,从而得出乙方转让商铺时的总价值,最后由乙方在前述计价的基础上支付甲方应享产权对应的款额;

B.除上述A项约定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二十万违约金。

5.本商铺未经甲方决定,乙方不得进行抵押、担保,否则参照本条第四款执行。

房子买卖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

房屋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房屋界线: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土地流转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写)(¥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时付人民币______(写)(¥______元),尾款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付清,付款以甲方出示收据为证。

四、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所卖房屋产权属于甲方所有,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土地建筑,该房屋现无房屋产权证,若以后因违章建筑拆除由甲方负责。

2.该房屋现水,电没有到位,甲方应予配合安装到户,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买卖双方不得悔,如有一方悔,除退回房屋总价款以外,还必须赔偿另一方房屋总价款的_%赔偿金。

六、乙方所购房屋位置夹在其他相邻房屋中间两面共有墙体,若干年后相邻房屋如拆迁但不能拆除共有墙体,若要拆除必须经双方同意。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子买卖合同【篇5】

房地产买卖合同做抵押可行吗,如果房地产买卖合同非要抵押,那么所带来的后果是什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做买卖合同的房子可以在做底押吗,欢迎大家参考。

房地产买卖合同做抵押可行吗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具有相对性,对第三人没有价值,不能抵押

(一)根据法律规定,抵押物的范围有:

1、抵押人一切的房屋和另外的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另外的建筑物。

3、抵押人购买的预售房屋。

4、抵押人一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抵押物的禁止范围: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一切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另外的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所以合同是不能作为抵押财产的,实践中,也不会有人会接受合同作为抵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即便抵押了,抵押权人也无权要求合同义务方履行合同,该合同抵押权根本无法实现。

二、即使用房地产合同作抵押,也是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有:

担保合同无效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

但担保合同的无效并不能必然免除担保人的责任,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如,根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5、抵押人一切的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和另外的财产。

6、依法能抵押的另外的财产。

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

违反法律、法规是指违反和其他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为。违反国家政策是指违反了虽未明确载于法律条文,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作了明确规定的情况。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了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房屋买卖有以下几种:

(1)双方恶意串通,迼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买卖。比如,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监管人,将该无行国能力人的房屋恶意出卖给他人,自己和他人获得非法利益,损害该无行为能力人利益的情况。

(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屋买卖。

(4)房屋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

(5)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购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6)出卖违章建筑,在国家征用、范围的房屋的。

(7)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其他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房屋买卖

(1)卖方的主体不合格。

主要包括:卖方主体无行为能力或者临时处于丧失行为能力的状态;卖方主体没有房屋所有权,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没有取得合法授权或超越代理权代理他人出卖房屋的人等。

(2)买方主体不合格。

主要包括:违反法律规定,购买私人住房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购买他人享受国家或单位优惠补贴而购建房屋的非原单位职工等。

三、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

例如为了逃避而进行虚假的房屋买卖属于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

四、买卖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的房屋买卖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中:

(1)欺诈。即一方当事人采取隐瞒事实真相或用虚构、捏造的事实欺骗对方,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同对方进行房屋买卖的行为。欺诈行为有下列特点:欺诈行为须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欺诈的手段可能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行为,其目的都是为了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受欺诈一方进行房屋买卖行为完全是由上述错误认识所造成的结果,即如果了解了事实真相就不会同意进行这项房屋买卖行为。

(2)胁迫。即当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吓、胁迫而为的房屋买卖行为。恐吓是以将来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为。在他人的恐吓手段要挟下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并非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为理应无效。恐吓可以是针对肉体方面的,可以是针对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针对财产方面的,恐吓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亲属。恐吓的事实必须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发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轻微的损害、无可能性的行为,那么该行为不构成恐吓行为。胁迫与恐吓不同,胁迫是对肉体直接施加暴力和强制;胁迫是用正在发生的事实来逼迫;恐吓是以将来的危害相要挟。但无论是恐吓还是胁迫,都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根据。

(3)乘人之危。即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了极度的经济困彻难,或者是亲人有重病急需钱救治,或者是生产经营陷入了极度困难,急需资金等情况下,他方乘机得用这种困难,将房屋买卖价格压得极低,明显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五、违反法定形式的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并且,房屋买卖应依法定程序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如果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该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六、一方代理人与他方恶意通谋的房屋买卖

这种房屋买卖行为是代理人背着被代理人与对方私下串通所进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得的行为。代理人负有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的义务,如果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背离了被代理人的意志,那么这种房屋买卖行为理应无效。以上六种情况下,就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是当事人应该格外注意的地方,否则的话就会导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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