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林地合同。
发包方(甲方):
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将位于______山坡地面积约
东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为果林的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为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速生树种、林木、果树、可以养殖家畜、家禽、鱼类等动物,并可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不得污染环境。
4、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这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乙双方应服从大局,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即:土地征收费为甲方所有,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设施的征收费归乙方所有),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或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员或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元。在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
甲方:(发包方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
/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_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甲方法人代表: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选择水____电____、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部分包料; 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常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按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三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0%。
2、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____米,电路________米, 线盒________个
3、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6、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工期延误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4、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改造和发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经营,经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称、四至和面积: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东: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权,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允许继承、转让,在承包期内,如有开发、征收,林木征收费归乙方所有,林地征收费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内禁止葬坟。
六、承包期结束之日,甲方终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权和 所有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违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会一份,林业工作站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 (以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地块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指定地块林地位于:工作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内容:西域集团院内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该上述工作应该在 双方约定时间 前完成(因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四、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清除的杂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过cm。
五、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无故延迟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块合同总价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产工具
1、乙方自备除草机(配件、油料、运输、修理等由乙方负责)。
七、割草时间:一年共计 次,分别为:因草长势情况不一,再做其他调整。
八、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计: 元。
2、该价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员工资、劳动保险、劳动机具购置费(除甲方提供外机具)、管理费、利润、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第三方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乙方承包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损害(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后附测算方案)
3、乙方自行组织劳务人员。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该地块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负责人确认即付款。
2、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务(包括中途主动退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因此而发生的承包费用按照乙方已经实际完成任务的 70%结算。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乡(镇)村组林承包字[ ]号
发包方(甲方):乡村组
发包方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乡村组
承包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本村(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林地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如承包林地面积、四至与林权证登记不相符,以林权证登记的面积和附图为准。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乙方对所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并要落实管护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承包期内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2、甲方有权按承包合同约定监督乙方对林地的使用,及时制止并举报乙方损害林地林木的行为。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执行县、乡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2、乙方对承包的林地享有经营权、收益权。乙方有权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除法律法规不允许流转的林地外,乙方对承包的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期内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甲方不得截留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
5、应遵守林木采伐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采伐指标和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并在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6、乙方应加强对承包林木林地的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林地野外用火规定,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放牧、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森林行为;发现有盗伐林木的事件,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森林管护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如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非法采伐、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的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1、因林地承包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政府等调解解决。
2、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户主)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乡镇政府、县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v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
发包方依法将坐落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给承包方,允许承包方在不破坏上层林木的条件下,利用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山野菜等其他适合林下种植的项目。
二、发包方林地具体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积、树种等概况
承包林地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组,小地名:_________;林班/小班:_________;树种:_________;面积(公顷):_________。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三、合同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费用
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包方林地使用费,而是以承包林地经营项目所产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发包方的承包费;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发展的林下经营项目在合同期内没有产生出任何经营项目,则不需要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费。
五、争议
发包方发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
1、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
2、发包方不承担承包方因经营不善而生产的损失;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林地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置权;
2、所承包的林地上发展的林下经济作物所生产的经济效益,除了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外的全部归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要依法经营;
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有权得到依法的补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发包方不经承包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承包方赔偿所有投资及收益损失并支付投资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利责令其停止非法行为并恢复原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发包方): 镇(乡) 村 组 负责人村委会主任: 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镇(乡) 村 组 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规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责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 亩的林地使用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共 年,发包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价款按每年每亩 元,面积 亩共计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转让的,按每年每亩 元,共计为 元,缴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具体缴付在本合同第六条作补充约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集体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林地承包收益。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制止乙方损害所经营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2.确认上述所发包的林地林木权属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承包后发现原发包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享有对承包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有权享受承包(责任山)国家优惠政策,如该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价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承包期内,如乙方确需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必须报经原发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原发包方甲方备案。同时依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以家庭承包责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间,乙方家庭内部成员需要对承包责任山进行分割责任山,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责任山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甲乙双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
(四)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在 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承包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 。
(六)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 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承包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付林地承包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承包经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进行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属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的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村委会、镇(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____的水果店____年度承包协议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水果店经营水果,承包期为____年上学期开学至____年下学期结束,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元,竞标成功后当场交清。
(二)乙方经营项目为水果,不能进行水果加工和变相加工经营,不能经营其他项目,一经发现上述不能经营的情况,罚款壹仟元,并立即取消其经营协议且不予退承包费。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合同转让,乙方与外界发生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甲方提供门面一间给乙方作为营业场所(由甲方指定)。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爱护水电设施,节约水电,水电费按实、按市场价由乙方主动向甲方交纳。
(六)工商、税务、卫生等其他费用甲方可帮乙方协调,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护学生,不经营腐烂、变质水果,遵纪守法,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交费用不退。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不享受学校任何福利待遇。
(九)乙方竞标时必须交纳壹仟元的保证金,承包期满没有违约情况时由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及政策规定,经甲方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或国有林场)与乙方于年月日共同协商一致,依法签订森林资源管护
合同商定内容如下:
一、森林资源管护对象
乙方负责位于乡镇(或国有林场)村(或国有工区)(地名)共计________个小班亩的森林资源管护,即:小班号小地名林地地类分区类型优势树种面积四至界限备注东南西北
二、森林资源管护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共计________年。
三、乙方应履行的主要义务
(一)积极配合或主动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区域、保护标志、管护任务、管护措施;
(二)积极配合或主动做好森林“三防”工作(即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盗伐滥伐);
(三)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要防止毁林开垦或毁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毁林行为的发生,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
(五)促进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生态效益良性发展。
四、乙方应享有的主要权利
(一)凡完成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检查属实的,甲方按规定及时拨付年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元,即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在半年检查合格时预付总额的30%(计元)、年底检查合格时补拨余下的70%(即元)。
(二)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优先开发利用管护区内的林下资源,如采摘种子、山果、药材、菇类等。
(三)在所管护的一般生态保护区(即限伐区)内有人工林合法采伐任务的,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优先安排乙方实施作业,并获得劳务收入。
(四)对所在村组或所在单位安排有国家公益林建设任务的,优先安排乙方承担建设,并按规定支付其建设补助费。
(五)在管护区内安排有国家统一开展的建设项目(如森林病虫害防治、较大型的工程保护标志等)时,优先安排乙方承担实施,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管护不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要全额扣减其年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并中止管护合同,直至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1、发生森林火警及其以上程度火情不及时处置和报告的;
2、发生毁林开垦或者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或者发生非法征占用林地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3、发生盗伐滥伐案件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4、发生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5、发生森林病虫灾害的(非承包人员责任的除外)。
(二)若乙方屡次发生除五条(一)款以外其他问题的,甲方也应中止管护合同,并相应给予乙方从重处罚。致使森林资源遭受到严重破坏的,要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有关管护中其他未尽事宜按规定另行商定。
(二)本管护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分别存于甲方、乙方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张家岭、看牛岭、黄竹冲岭的林地转让让给乙方种植。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ft=,+0,]1:[ft=,+0,]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的界线为准。
2)、总面积亩以实际承包面积(结算租金面积)亩。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S(卫星定位仪)到现场测算。
3、甲方的林地转发包给乙方后,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受。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4、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年),租金 ,20xx年不变。承包期的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内经营的作物及所营造之活立木未达到经济主伐年龄或砍伐指标或市场木材过剩等原因不能按期砍伐完毕的,允许延长承包时间,延长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不计承包年限,延长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以原承包金为基数,按实际延长年限的比例支付林地承包费,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能超过半年。
5、承包费的支付:
1)、从甲方交林地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金给甲方, 年 月乙方付清第六年的承包金给甲方,以后的承包金支付方式与上年相同,但到承包第 年时,乙方停止向甲方交纳后五年的租金,待到第 年开始乙方继续向甲方交当年的租金,以此类推交到租期期满。
3)、乙方交承包金时,甲方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残林、竹、经济林或其他作物在签订本合同且获得林木采伐证后 天内要全部清理完毕,砍伐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超过 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不处理清楚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种植物包括其他附着物,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7、甲方现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区公路、乡村公路、便道等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坏。经过相邻村屯的各种道路出现阻塞和破坏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8、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竹地、坡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所占用水田及损坏水田、坡地的青苗的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双方维护,不得毁坏。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果树、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10、承包林地后,乙方有权在林地种植绿化苗木,乙方在出售绿化苗木时,有权根据苗木规格要求取相应的土球,甲方不能以此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11、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
②、承包期内,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设施,或毁林活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损失款项可从甲方承包金名抵扣。属其他方的责任的,甲方有权协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③、承包期内,不得有任何损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为。
④、林地发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矿、开石、葬坟(如特殊情况,甲方本村个人村民确需葬坟的,原则在占地面积不超[ft=,+0,]10㎡)。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旧坟,按原有的主权架保留(其范围从坟圈边线出2m内),不计入承包林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 ⑤、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清苗补偿,搬迁费,一切建筑设施)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发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发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2)、乙方责任:
①、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指数造林。
②、搞好林、农作物的经营管理,林、农作物的销售按规定缴纳税费。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与第三方因承包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不能解决人。
3)、乙方承包地超过60%以一被国家征、占用的。
4)、乙方承包的林地取得使用权后,两年满尚未进行造林的。
5)、乙方超过 年没有支付林地承包费的。
6)、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ft=,+0,]10.⑤条规定处理补偿金;国家未征、占部分作物归乙方所有,土地交回甲方,但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处理完该地面上作物。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承包时,乙方必须在[ft=,+0,]20天内将地面所有作物处理完毕[ft=,+0,],超期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14、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ft=,+0,]2)、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图(盖骑缝章)。
[ft=,+0,]16、承包期内,如甲乙双方的法宝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满为止。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由[ft=,+0,]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监证方:
乡(镇)林业站:
(章)代表:
本合同经办单位(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钢筋工施工项目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现代城步行街3门市楼钢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结构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承包价格、(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不包括税金。
五、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职责
1、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负责。
2、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及人员调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其对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倍付款。
3、严格按图纸文件说明及规范施工,做到下料准确,搭配合理,变更按实际费用增减;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对本工程中所需机械、工具、电线、扎丝、焊条、钢筋焊接、线绳等小五金和梁内底梁X垫块及马XX的垫块均由乙方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地清,料场整洁有序。
5、夜间需加班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每个阶段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对工地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
7、不准酒后进入工地,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
8、严禁在工地偷盗,楼内大便,违者罚款1000元。
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罚款200元。
七、付款方式、
1、二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30%。
2、四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
3、六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八层完工付总款20%。
4、屋面及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完工。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