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实用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篇1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内配置,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篇2

篇一: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10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45号)、《关于2010目标考核与2011年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10〕157号),现将肥西县2010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篇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市编办:

根据《关于开展2011机构编制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马机编办〔2011〕82 号)精神及要求,我局对照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市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马机编〔2010〕22 号)要求,设立马鞍山市审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法规审理科、内审指导科、审计执行科、计算机审计中心、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社会建设审计科、开发区审计分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等11个科室(局),另单设机关党总支。行政编制46 名,领导职数:局长1 名,副局长3 名,纪检组长1 名;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1 名和开发区审计分局局长1 名(高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7 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 名)。截至12月份,行政编在职人数42人(巢湖区划调整调入2人,退休1人),配备科级领导17名(另巢湖区划调整一名正科级职数单列)。

朝阳【wlsh0908】整理2010年,根据马机编马机编〔2010〕41 号文批准,成立了市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中心,为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人,公开招聘了8名具有工程造价、财务审计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心已于年初正式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市审计局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由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

朝阳【wlsh0908】整理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年检登记,按要求完成中文域名,按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收支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政府性投资项目较多、资金量大,审计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已难以应对日益加大的审计任务,我局编制虽有空余(定编46人,在职41人,空编5人),但由于全市总编制超编,申请招录公务员几年未获批准,人少事多的矛盾

尤为突出。

2012年,我局将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制度,切实做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朝阳【wlsh0908】整理篇三: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年(**编委,*编[****]**号文件)。**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牌子)(*编[****]**号„„)。

内设机构共**个(**编委,*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牌子。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名,群团事业编制**名。(事业编制**名)。

现实有**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人,群团事业**人,工勤**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人,工勤离岗待退**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人,其中编外聘用**人,统发工资不占编**人。占编不在岗**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人,高配至**级。兼职领导**人,**级,所兼职务**。

离岗**人,其中:正科级**人;副科级**人;其他**人。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

三、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不一致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四、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2年**月**日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篇3

按照县委编办要求,镇党委、政府组织对我镇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县委编办文件要求,xxx镇机关单位应设内设机构2个,即党政办公室(挂便民服务站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和综合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现有领导、干部共28人、其中公务员14人、事业编制13人、机关工勤1人。中层干部3人,其中党政办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

按照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相关要求,设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共14名(含周转事业编制1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县委编办发文同意增挂牌子的机构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河湖管理保护站。

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

1.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贤任能。镇党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中层干部和专业骨干的选拔培养,注重人员综合素质、个性特长和班子的合理搭配,把合适的人员用在最能发挥潜能的关键岗位,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知人善任。了解干部是用好干部的前提,只有对干部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才能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镇党委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科级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为干部选拔和交流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选拔过程,程序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从动议、公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到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党委集体决策、任前公示、正式任职等环节都做到依规依矩好报前,该有的环节一个不漏,规定动作不打半点折扣,未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事业单位分类和改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良好。

2.加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力度。我镇严格按照上级关于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严肃认真地走出了,并走好了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和公推遴选镇领导干部的第一步。通过做好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和公推遴选等途径产生的人选均需按照程序,通过镇党代会、人代会选举或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3.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在考核内容上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评价体系考核干部,用历史和发展的观点,联系考察对象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联系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联系干部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的具体表现,联系大多数人的意见和少数人的不同看法,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干部的德才素质。既看主观努力又看客观条件,既看个人作用又看集体和群众的作用,既看显绩又看潜绩的办法,准确衡量和正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

4.加强镇村干部双向交流力度。针对新形势下党对干部的严格要求,结合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采取下派、抽调等形式,不断加大镇机关与村(社区)干部双向交流力度,未出现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近年来,为适应创新社会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需要,全镇镇村干部双向交流锻炼总数达7人,其中镇下派2名机关干部到村(社)任书记,村抽调2名优秀干部到镇锻炼,逐步形成了机关下派、基层抽调等较为系统的干部交流方式。通过双向交流锻炼,使干部得到多岗位、多方向锻炼,培养了一批实现党事业的多面手人才,也为我镇今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后备人选。

三、存在问题

一是选人用人观念滞后。二是选人用人范围偏小。

四、自查情况

配备科级领导干部7名,符合核定职数。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4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13名。编外聘用2人,其中志愿者2人,村官1人。

镇机关实设机构2个:镇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站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设业务负责人2名。按程序配备镇团委书记1名,镇妇联主席1名。

设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配备干部2名。挂牌机构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河湖管理保护站、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一)存在问题

(1)机关单位以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借用我镇人员;

(2)机构编制“云平台”工作仍需加强。

(二)整改情况

(1)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让借用人员按时回岗;

(2)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云平台”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

(三)下一步打算

镇党委、政府将加强机关编制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执行,从严按照任职条件和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及时上报审批,规范资料收集整理,杜绝编制混用、不按程序或编制职数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的出现。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三、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篇5

阳城县档案局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阳城县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阳城县档案局成立于1980年(阳革发[1980]87号)。1997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阳城县档案馆(加挂阳城县档案局牌子)(阳政办发[1997]78号)。内设机构共2个(阳政办发[1997]78号文件),分别为办公室、业务股。2006年6月将原阳城县档案馆挂阳城县档案局牌子改为阳城县档案局挂阳城县档案馆牌子,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增设法制教育股。(阳编办字[2006]10号)。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阳政办发[1997]78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10名,事业编制10名。现实有9人,其中:事业9人,工勤3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经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任何问题。

单位:

单位负责人: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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