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

时间:2023-11-26

放管服自查报告。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1】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1、实施“五证合一”和“两证合一”改革。20xx年10月1日企业“五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统计证;20xx年12月1日个体“两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改革将企业个体办理证照环节精简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无需重复到各个部门提交材料、填写表格。此两项改革大大节省了企业个体的办事成本,缩短了办照时间。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我局从四个方面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强化部门协调,主动与税务、人社、统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调整一照一码核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执照打印、表格印制、归档、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工作,实现数据间的部门互通共享。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宣传栏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改革举措,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及时组织窗口登记人员、信用技术人员参加“五证合一”、“两证合一”业务培训,全面学习掌握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业务,确保每名专业人员都能在工作高效、快捷。四是强化服务提速。在提高登记服务效能的基础上,我局还通过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增设咨询窗口、增加服务人员等措施,及时受理企业办照事宜、提供改革新政咨询,使企业能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五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各类企业192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74。07%;体“两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个体248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6。66%。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我局积极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以自主约定、自愿认缴的出资总额在我局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相关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20xx年,全区累计新增私营企业20xx户,新增注册资本48。92亿元,分别增长17。57%与22。17%;新增个体工商户3725户,新增注册资本6。1577亿元,同比增长22。41%与20。9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新增注册资本1。1322亿元,同比增长37。5%与11。21%。全区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共有2。84万户,注册资本总额达192。52亿元。 3、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大部分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我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9号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了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计148项,保留的前置审批项目有34项。对改成后置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严禁登记人员私设门槛、拖沓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保障改革落实到位。通过前置改后置,众多企业可以在取得后置许可之前,踏实开展企业前期筹备事项,或是与后置许可无关的经营活动,极大的激活了这部分企业的活力,为企业的后续做大做强作好铺垫。

4、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我局放宽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涉及经营地址方面的注册登记限制,在经过居委会及周边五名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对周边居民没有嗓音、环境污染及安全影响的行业用住房登记为公司住所。此项改革减少了创业先期投入,为方便市场主体登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了助力。20xx年,我局共发展各类企业20xx户,发展个体工商户4353户。

5、落实简易注销改革,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办理注销,支持实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即公司无需先行清算组备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股东的承诺信息,45天后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免于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只需股东自己对简易注销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可予以先行注销。目前,我局已办结简易注销5起,简易注销公告58起。

6、落实“双告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公布,并要求窗口人员严格履行“双告知”制度。一是对新办企业个体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在业务系统中推送给相关后置许可部门;二是对有后置审批经营项目的企业个体发放“双告知”承诺书,要求经营者作出承诺,到相关部门办理完后置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

(二)加强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了责任清单制度。我局逐项明确行政权力的名称、权力依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科学合理划分部门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及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行政执法事权关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下放、执法力量下沉,确保基层执法机构有足够力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书写,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自20xx年3月起,我局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市质监局、省食药监局(赣府法办字(20xx)10号)《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要求,按照附件的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和排版规范制作和使用。办案单位按照要求,在行政执法中正确使用,在年度的目标考核中,案卷质量把使用统一执法文书作为扣分项列入。

4、采用案件管理系统,提升办案效率。20xx年6月开始,行政执法查处的一般案件全部使用案件管理系统录入,无一例外。简易处罚案件也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录入备案。执法证件20xx年底到期后,我局按照要求申请了换发,共办理行政执法证143个,其中行政执法监督证1个,行政执法证142个。另外,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全部按照要求参加了全省统一的《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并全部通过了考试,核发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

5、建立行政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即案情通报、大要案件会审、限时办结、月度综合执法调度例会和办案问责制的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建立了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大要案件局长办公会会审制度。全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办案质量、办案水平都有很大提高。

(三)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多措并举,夯实责任,全力做好年报工作。一是通过媒体、微信平台、电话、公告告知年报操作指南与未及时年报的法律后果,印发张贴宣传牌9杆、宣传展架15个,宣传海报40张、印制年报操作流程和年报小海报16000余份,对于文化程度低、自己年报有困难的市场主体进行指导,实行窗口发放与深入市场发放二步走。二是部署长久未经营企业核查工作,全面铺开清理吊销企业工作。从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检索整理出14、15年度未年报企业有743户,组织分局开展核查,通过电话核查、实地走访和到企业相关街道、居委、村委会了解情况,对企业登记住址以信函方式进行联系核实并且将名单发到税务部门核查企业的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组织科室人员开展几次年报电话催报通知,针对2年未年报的合伙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重点通知及告知未年报后果。三是建立了每周督查制,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科每星期一下午将市场主体年报进展情况上报给领导、及时通报给各分局,并将年报工作作为分局年度考核的重要考量指标。截止6月12日我区企业年报数4116户、年报率55。03%,个体年报11311户、年报率57%,农专年报122户、年报率57。27%。

2、建立健全全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机制,强化信息采集,夯实监管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29号),在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据《信州区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信州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工作,要求25家单位提供数据,为下一步实现信息互联共享、“一张网”协同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打下了基础。通过信州区企业警示系统QQ群密切联系各相关单位今年继续完成20xx年以来相关信息数据的补录,保证实现数据实时录入。截止目前,各单位共录入709条信息。

3、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即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省级部门组织,通过以注册号等为条件随机摇号方式,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抽查名单,再由登记机关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江西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进行公示,其他行政审批或监管部门也将企业信息在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录入,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20xx年1—4月全区累计抽查市场主体89户次,占全区抽查计划任务的100%,并及时将89户企业的检查结果录入企业监管系统中,及时公示,按时完成省、市局部署的工作任务。

4、公示异常名录,打击不诚信经营。根据省局对异常目录的配套解释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实施细则(试行)》,我局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的管理和公示工作,20xx年1—4月共录入抽查公示经营异常市场主体27户。同时,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20xx年度中,企业因未按时年报公示和住所无法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计1637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481条。在该项工作中,我局针对一些企业地址未变更、资金数额较大、年报数额明显不实的企业均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

(四)立足服务职能,全力推进区内经济发展 1、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指导。20xx年来,我局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快捷、便民、沟通、跟踪上下功夫,全力为信州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设立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提供事前引导、事中支持、事后服务的全程服务。20xx年上饶合力万胜商业有限公司和上饶万达嘉华酒店前后入驻信州区,我局获得相关信息时,就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确保他们在注册登记环节上不滞留。一是主动联系企业,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咨询服务。二是主动帮助和指导填写相关表格。三是针对办理过程中企业出现的各种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使登记注册的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从名称核准到设立登记,从受理到发证,均一人负责,提高办事效率。整个过程中,两家企业深深感受到我局的服务热情和办事效率,在开业之际均前来我局赠送表扬锦旗,以此感谢对其开业给予的大力支持。

2、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区企业发展,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我局根据《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办法》的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定工作。评定工作成立了专项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创新工作方式,以企业自愿申报,各基层分局推荐,区局审核的形式,对申报企业进行“守合同重信用”A级单位认定。目前我区共有3A企业2户,2A企业9户,A企业7户。我局还将继续大力支持和扶持各类企业发展,同时,围绕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并继续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招商引资、招标签约和获得资金贷款发挥重要作用,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3、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助推企业融资。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多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尤其是一些小企业,融资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动产抵押贷款是破解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法之一。作为我局服务企业的平台,动产抵押登记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个体私营户等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如何搭建合适的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我局动足了脑筋。除开设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外,在企业申办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我局实行“受理、审查、核审”一条龙、一站式帮扶。另外,我局通过积极主动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方式,收集其相关信息,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了使企业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贷款,降低成本费用,我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动产抵押登记程序进行合理简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动产抵押登记随到随办,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同时,我局建立了抵押登记台账,与信贷部门密切联系,在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融通资金提供服务。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8份,登记抵押金额17亿多元。

4、开展诚信商贷通活动。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局和信州区个协联合发力,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出“诚信商贷通”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0xx年我局就十佳诚信单位同江淮村镇银行签订意向性协议,贷款授信20xx万元,并开通了绿色服务通道,支持企业发展,到去年底已授信贷款给小微企业资金数额达2280万元。20xx年,在上饶市“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活动暨“诚信商贷通”工作开展中,我区个协发布网站通知1期,短信提醒500条,滚动屏幕宣传22个网点,个体户现场咨询870人,发放和张贴创评广告和宣传资料1600份,个体户报名参评户数达450户,组织公评公义机构8个。

5、服务个协,帮助个体私营户做大做强。我局从帮助个转企登记、股权转让交易税审核把关、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等举措入手,帮助个私业主做大做强,服务地方经济。我局支持帮助做得较大的个体转型升级为企业,在个转让企办理过程中,对个体注销与字号保留环节简化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已帮助12户有实力的个体转型为企业。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中,帮助区税务局审核股权转让完税证明,防止税源的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人员老龄化严重。我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8岁,机关科室、基层分局和直属单位中青年干部力量都十分薄弱,由此导致的后果是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在贯彻落实上“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政策措施完成度不高,执行力不够,老一辈干部职工们业务水平高,但面对新形势下监管业务和工作日益与互联网相结合,却颇感费力,而青年干部十分适应新形势下互联网工作方式,但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却有待提高。

(二)思想理念有待提升。局里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仍然适应于过去的工作模式和思考方法,面对一系列政策改革不适应,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学习也不到位,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

(三)监管方式和改革要求有差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行政审批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年检变为年报公示等制度的实施,要求从原来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原有的监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以往注重事前审批为主的思维模式未能及时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还不够有力,监管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做好“宽进”下的.“严管”方面还需进行深入有效探索。

(四)机构改革有待深入,市场监管机制有待改进。我局组建以来,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已初步完成,但在新的机构模式下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基层职能的重组亟待研究。一方面原先三个部门的人员,在工作方式、业务知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整合后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人才的问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领导,市局、县(分)局两级机构在各项监管职能定位上需要厘清,在事权划分、行政方式、职能定位等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办事方便。发挥好“工商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功能,继续落实好企业外网申报改革、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企业五证合一改革和个体“两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简化准入流程,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条件管制,有力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

2、对于禁限类产业,从严把关。对所有市场主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抓好企业和个体户年报工作,完善并落实简易注销改革举措,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实现主体结构的优化。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不断建立健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积极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实行企业登记快办机制与全程服务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的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对小微企业实施对口服务、个性服务与跟踪服务。积极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数据。积极帮扶企业做大做强。要善用职能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开展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搭建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发展。要严格落实“窗口”工作纪律,强化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树立我局窗口的新形象。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2】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简政放权方面

根据省民政厅和州委州政府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XX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对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三轮梳理,共取消了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审批和成立、变更、注销和全州性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审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4项,分别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事项;因公牺牲审批;假肢和矫正器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事项;州级建设殡仪馆服务站、骨灰堂事项。

对照州民政局权力责任清单,我局共有行政事项65项。其中,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监督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1、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制度。取消了州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下放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登记流程,对12家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至XX年底,全州查处注销了8个“僵尸”组织,对不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给予了年检不合格的结论。3月13日至3月30日,我局社会组织专项组办公室在全州开展了排查整治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专项行动。

2、全力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全部完成了对全州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书换发工作,2017年,将全面完成全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工作,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诚信社会建设。依托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州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年检、评估、督查等信息化管理,改进了对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3、不断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优化治理环境。按照国家、省州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要求,我局对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共有29名兼职公务员退出了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队伍,提前完成了第一批3个脱钩任务,另外又超额完成了2个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不存在社会组织脱钩进展缓慢情况;XX年,我州对本地区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一次性清理工作,科级以上退休领导干部全部退出了社会组织领导岗位。通过完善社会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现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日常监督、诚信建设、等级评估与执法监察有机结合,加大了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组织内部稳定。

4、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工作。根据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等13家单位联合下发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实施方案》,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2017年度xx州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实施办法》,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鼓励全州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方面

针对有的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费用的情况,我局于2017年4月,按照《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对全州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整顿,对格尔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作出了停发会费发票6个月的行政处罚,目前全州社会组织票据使用情况逐步趋向规范。市场准入方面

州民政局无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生产经营设置壁垒现象。(五)公共服务方面

我局派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为财政供养正式人员,且比较固定,一直未曾更换,其年龄低,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我局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严格按照《州行政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事项办理规则》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办结的流程进行办理,不存在“两头跑”和“体外循环”现象。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近期我们要求其加强政府简政放权有关政策的关注和学习,进一步熟悉业务知识,从而全面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将对全州个别脱钩进展缓慢的行业协会发出了督办通知,计划至5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检查、评估和清理整顿力度;对州本级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规范管理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州级社会组织实施年度调有关部门协商成立第三方评审委员会,申请项目执行经费后,进行立项评审,正式启动实施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项目;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对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改进、优化和设计,简化审批环节。上报件、承诺件的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提高办件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办事群众。

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州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自治州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㈠《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等领域准入。(州发改委)

2.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州人社局)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方式。(州市场监管局)

3.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开“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州市场监管局)

4.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行注销登记便利化。(州市场监管局)落实自然人破产制度。(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5.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优化流程。(州住建局)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州自然资源局)简化环评手续,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州生态环境局)

6.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州财政局)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州发改委、财政局)治理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7.实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州司法局)

8.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快“两库一单”建设,对一般监督检查事项实行“清单之外无检查”,抽查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州市场监管局)

9.重点监管重点领域。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州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落实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州市场监管局、发改委)

1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11.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12.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相关政策。(州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领域监管规则和标准。(州市场监管局)

13.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不见面”抵押登记办理系统、“一窗受理”系统全覆盖。(州自然资源局)推动14大类57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系统应用。(阿拉山口海关)推进“三检合一”检验。(州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工程。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州市场监管局)提高办税服务水平。(州税务局)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州税务局、阿拉山口海关)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申请材料。(州司法局、民政局)

14.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20年6月底前,推动实现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各类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自治州“12345”平台。(州行政服务中心)

15.提高社会领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州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提升商业银行服务水平,开展银行卡解绑和异地注销难、“睡眠卡”收费不透明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完善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和接诊就诊制度。(州卫健委、医保局)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州医保局)开展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州人社局、医保局)协调推动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使老旧城区改造与托幼、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社会服务能力同步推进和提高。(州住建局)抓好教育信息化应用建设。(州教育局)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政策。(州公安局)在养老、社保、医保、就学、就医、低保等民生领域,大幅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州民政局)

16.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推动公用事业服务进大厅。(州行政服务中心)优化办电流程,推进“三省”“三零”服务。(州发改委、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优化水气报装、供暖服务。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州住建局)

㈡《自治州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⒈开展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理、压缩设立登记时间、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企业档案“容e查”的情况。(州市场监管局)

⒉开展客户用电线上报装、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的情况。(州发改委、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⒊开展纳税“最多跑一次”、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情况。(州税务局)

⒋开展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权籍调查数据信息融合互通、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的情况。(州自然资源局)

5.开展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通关提前申报、海关内部核批“一步作业”、口岸分类验放、优化关税征管全流程服务的情况。(阿拉山口海关)

6.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的情况。(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开展数字化联合审图、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理的情况。(州住建局)

8.开展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流程网络化办案、建立诉讼服务平台的情况。(州中级人民法院)

9.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清单之外不得收费。(阿拉山口市)

二、督查方式

㈠县市人民政府。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

㈡州直有关单位。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督查。

三、日程安排

实地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组成员

组长:李鸣豹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赵大文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党剑亭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陶峰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杨娟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副科长

杜辉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副科长

郝新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五、相关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安排,建立完善25项任务台账资料,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㈡认真自查。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报告请于6月25日前报送自治州政务服务办公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州政办/政策法规科∕郝新梅。自查自评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不少于报告总篇幅的40%。

㈢督查通报。督查结束后,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下发督查通报,全面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不重视、自查不彻底、应付差事的单位将进行全州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核。

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3月16日下午,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彤同志与社会救助调研小组成员一行深入清和街道,为推动《长春市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知》落实,按朝阳区民政局“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对社会救助“放管服”的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及指导,并召开座谈会。

本次调研重点是了解街道的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和管理服务功能,指导街道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清和街道自“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来,极大的提升了低保申请审批流程时间,承诺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事项,切实解决申请人的急难问题,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彤同志表示:要做好常规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针对急难型、支出型、突发型进行救助,做到快速反映诉求,及时调查认证,做到全区一盘棋。

下一步清和街道将在把握政策的前提下,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把好“责任关”,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切实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3】

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是大法治建设关键一年,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黔西南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州畜牧水产局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创新体制、优化服务、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现将1-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1-7月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一是成立“黔西南州大法治建设”、“放管服”等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二是签订全州畜牧系统《2016年绩效考评体系目标责任书》和《黔西南州2016年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意见》,强化责任,落实任务;三是完善和规范我局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法治工作机制。

(二)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信息报送。一是利用每年“放心农资下乡”维权活动周,发出普法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培训咨询;二是是积极参加州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理论培训学习;五是积极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

(三)规范权力清单,扎实覆行简政放权。规范权力清单,梳理办事指南。《权力和责任清单》是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南,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明确了我局权力和责任,工作重心向服务型机关过渡。一是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对权力与责任再次进行规范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二是依据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再次规范,由2015年的12项精减至3项,减少80%。

(四)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放管结合。

1.落实“放管服”方案,认真落实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2016年我局承接省下放行政审批饲料生产经营工作2项。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合法性审查。一是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5月开始,对局2014年至2015年以州牧通文件清理。共查阅2卷398个普发文件,从文件清理情况看,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有0个,;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根据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党政办公系统公文传输规则,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流程。

3.加强执法证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证的管理,亮证执法是执法主体应尽的职责,定期组织专项学习、考试、颁证等工作已常态化;二是对2名2退休同志的执法证进行了收回,待办理退休后向州法制办办理登记注销。

(五)进一步优化服务,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积极做好审批、核准、备案权限下放项目的服务、指导、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向上沟通,对下指导。对于下放至县的项目,积极主动协调指导和培训。

2.积极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指导。充分发挥州级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库资源优势,积极组织专家对各县市、试验区畜牧水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报告进行评审,特别是协助县级开展下放后项目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保证充分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加强项目建设的对上协调,对下指导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省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上报和协调服务工作;二是加快州级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和服务工作;三是根据需要及时下县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业务指导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应对办法

(一)法治意识淡薄,法治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而导致法治理念意识淡薄问题;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原因分析:一是重业务,轻学习,尤其是法律方面的学习不够;二是依法行政的理念不到位,工作搞突击、先上车后买票、行政依法滞后。下一步重点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做到在学中用,在用中学,提升法治能力。

(二) 规范性文件不规范,合法性审查不到位。

通过对全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反映的问题分析:一是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工作制作流程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二是规范性文件法理依据不足,甚至与上位法冲突,审查不到位。应该属于规范性文件类的文件,因文件法理依据不足成普通文件;三是拟文素质不高,文件基本要素不齐。原因分析:主要是对规范性文件认识不到位,没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按流程备案。下一步应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各流程、各环节的监管。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4】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务实、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宗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创新抓服务,以纪律作保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根据邢台市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简政放权

1、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对划转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审批事项。对上级明令取消或暂停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到位。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大厅LED大屏幕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严禁擅自增设审批项目,严禁继续审批已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接受群众监督。

2、压减清理申报材料和各类无谓证明

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对行政许可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下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审批与监管结合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抓好网上审批工作,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做到全部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办理。目前,行政审批局搭建立了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使行政审批网络和各职能部门连通对接,并于12月13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培训。办事群众可通过登入服务平台查询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申请依据、办理时限等信息,也可通过网上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办理。审批局负责对受理的事项全部录入到服务平台,各有关监管部门通过服务平台对办理的事项进行监管,同时,接收社会群众监督,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能够事前事中事后无缝对接。

三、提升服务质量

1、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根据省效能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梳理后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多层审批,实行两岗审批终结制,并对科室负责人充分授权,严禁只咨询、不受理,只受理、不办理,以及多头受理、多头审批等问题。

2、全力推行帮办、代办,实现“零障碍”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核心要求,推行“两个代办”即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中心及各窗口设立帮办代办员,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原则,为群众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凡是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的,可交由中心人员进行全程代办;对于投资者办理的事项只需一个窗口办理的,由窗口人员进行代办。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工作人员通过加强学习,掌握窗口业务流程,能够熟练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问题,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成为“代办员”,为群众提供高效、简便、快捷的服务,免费为群众打印、复印各种所需手续,为企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彻底改变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

3、加强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中心对各股室和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的要求,一是台面上公开了工作职责和人员信息,明确公开了审批事项、责任领导、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三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公开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全部上墙和在广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我们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补充,接受社会监督。

4、打造“零收费”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所有办事窗口,免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各类格式文本、章程、合同、表格等示范文本,并可为办事人员提供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办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施“零收费”。

四、存在问题

1、省市部门垂直网络不能和县网上审服务平台对接,网上审批事项信息录入两遍,浪费时间和精力。比如:工商局预先核准名称等。

2、省市部门下发文件到不了审批局,需要县级部门再传送,有时新文件收不到。

五、工作建议

1、建议省市部门把有关垂直网络重新规划,以便和县网上审服务平台对接。或由省市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

2、建议省市再协调各部门,将涉及到审批类文件下发到审批局,以便及时掌握最新政策。

六、打造特色亮点工作

1、再造审批流程,一套资料搞审批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和服务效能,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新的服务,做到审批股室之间办理的审批事项可相互推送,变“群众跑为数据跑”,实现办理的审批事项资料信息共享,实行一套资料搞审批,避免了办事人员重复提交同一材料,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2、建立“中介超市”

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我局将依托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立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信息数据查询功能。凡录入到审批服务平台的中介机构,严格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时间标准,按照服务项目分类制定承诺服务时间,确保中介服务时间明显缩减。统一收费标准,明确涉企项目服务收费最高限额,鼓励企业在限额内自主协商,杜绝价格垄断,任意抬高收费标准等现象。统一运行标准,进入“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要全面执行我局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结速度,提升服务水平。

3、落实帮办XX制,实现零障碍服务

按照先进县市区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模式,在服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服务台,并明确专人在岗负责,为群众提供或代为办理各类手续,切实落实好帮办XX制,更好的服务于办事群众。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5】

根据区监察局《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简政放权事项,同时配备1名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担任单位法治员,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区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需新增、保留、修改、废止的.内部规范性文件28项,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今年5月正式印发《**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里,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四)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围绕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使用,履行区委区政府分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经过排查,共查找出13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现规范权力运作、形成内生制约力、促进各部门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部门与市主管部门积极衔接,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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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篇6】

临渭区民政局作为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30多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近年来,按照临渭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职能转变工作要求部署,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以“减”促“放”。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详细清理,现共承担权责事项3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3项。针对每项职权都制作和公开公布了权责清单及办理流程图,并一再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以便民服务中心(站)、“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平台为依托,将部分服务事项下放到镇街、村社。

二是以“规”促“管”。在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服务前移的同时,针对下放的权责及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通过建章立制、授权委托、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用足权、不越权。

三是以“优”促“服”。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临渭区政务服务大厅,将部分服务事项前移,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现场办理、限时办结。探索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加大日间照料中心投资建设力度,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心理慰藉、休闲娱乐等日托式养老服务。在全区54个社区建立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利用微信平台在线服务为居民提供就业指导、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社会保障、残疾服务等政策咨询、办理事务流程、网上互动式解答问题、预约式办理等业务,缩短服务路径,提高服务效率。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7】

根据x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我中心“放管服”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行网上政务超市建设,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初具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第八轮流程再造工作的意见,滁州市由市网信办牵头,于xx年启动实施“网上政务超市”项目,以信息化、大数据技术为支撑,通过补强实体大厅,优化虚拟大厅,建立“纵横衔接,上下联动,内外有别、服务社会”的网上政务超市,横向部门数据实时交换、纵向省市县乡四级贯通,实现申报全时空、运行全网络、行为全记录,监管全过程。我中心积极同市中心对接,积极推进我区网上政务超市建设。

积极探索示范点建设,在古道、卫民两个试点社区构建“一站通、一网清”信息平台,通过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由社区工作人员综合受理,并通过高拍仪将居民提供的纸质材料转换成电子附件,流转给相应部门进行网上审批办理,已上线审批服务事项36项、证明事项15项、咨询事项57项,正在做到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二、“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情况(一)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行政x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中心高度重视,首先建立了行政x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对现行的项目,还结合各单位权利清单依据梳理,并在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布。结合区将全部项目进行x,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

行政x度改革以来,我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以抓好行政审批工作为切入口,狠抓窗口人员素质的提高。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工作秩序。我们在办理审批项目时,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我们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实地踏勘或联审的,我们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处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窗口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三是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x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中心的廉政建设。 (三)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

为了方便群众,我中心尽力拓展服务内容。一是充分发挥窗口“全程服务”的功能。我中心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使申办人员办理行政许可项目时一目了然。该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及需要多少时间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盹,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窗口和人员,让申办人满意;三是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要求相关窗口在承诺时限办结的基础上,对每一个项目的办理程序、前置条件进行认真清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我中心的x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还未推进;二是部门之间的交叉职能还没有理顺。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行政x度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中心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x度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8】

近日,县编办根据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简政放权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突出下阶段工作任务重点,促进了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大力削减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上级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县一律取消,并随时调整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督促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四个清单”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做到放管结合。建立检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督促部门单位制定“两个名录库”。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检,开展“飞行检查”。通过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加强指导部门单位编制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公布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实行一窗受理,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中介和收费监管,督促实现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80%以上,打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9】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自查总结的通知》(蚌编办〔2016〕114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蚌埠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2016〕18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和清理工作。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蚌政〔2014〕34号)文件精神,将我局原有的7项行政审批保留1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改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技术性服务清单工作,2016年,我局制定并公布了《蚌埠市水利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表》,共涉及中介服务12项,转换1项。同时,我局加强与上下级部门沟通,及时衔接落实调整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重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材料,重新绘制了办理流程图、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单等。对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事前均充分讨论,尽可能简化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能满足项目审批要求的尽量不要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现场勘查和专家数量等

二、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权力清单运行状态,及时了解国家、省和市政府的'行政权力调整动态,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2016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将“取水许可审批”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合并为“取水许可审批”;将“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管理费征收”合并“水资源费征收、河道管理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取消了“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权力事项。

我局积极构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涉及行政权力均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蚌埠市市、县水行政监管事权划分意见》,出台了《蚌埠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有关文件,确保水行政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三、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服务优化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我局涉及社会信用事项开展梳理,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同时按照要求制定上报了我局权力事项信用信息目录报表。

(二)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我局基本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体制,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情,明确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印发了《市水利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蚌水办〔2016〕2号),各有关科室制定了抽查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印发了《蚌埠市水利基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取水许可整改的通知》等文件。从工作组织、程序规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考勤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为抓手,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并责令整改,严格工作制度,保证了“双随机”工作有效开展。

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16〕122号)要求,落实好我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要求所有重大水行政决策和执法做出决定前均要通过法制审查,确保行政合法。同时,要求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均须报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五、问题建议

2016年,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已办权力事项不能及时网上公开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做好各项有关工作任务。


1.公安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2.物价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3.交警放管服自查报告

4.水利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5.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6.安监局放管服自查报告2017

7.地税放管服自查报告

8.税务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9.县放管服自查报告

10.国税放管服自查报告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10】

地税放管服自查报告是一个反映地方税务局整体自查情况的重要文件。通过对地税放管服自查报告的详细阐述,可以更好地了解税务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及政府在实施"放管服"政策中的具体举措。

一、"地税放管服自查报告"的背景

"地税放管服自查报告"是国务院实施"放管服"政策的一环,旨在推进地方税务机关的改革和发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服务大众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这个报告还反映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措施等。因此,"地税放管服自查报告"成为了衡量地方税务机关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地税放管服自查报告"的内容

"地税放管服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工作总体情况

这一部分需要全面概述税务局在整个自查过程中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重点、工作时间等,同时还需要对达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包括各个环节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2.税负减轻情况

税负减轻是近年来财政政策的一个关键词,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因此,这个报告中需要详细阐述税负减轻的情况,包括减轻税负的具体措施、减轻税负的效果、减轻税负后政府的财政收入等方面。

3.税收征管规范情况

这一部分是这个报告的重点,需要对税收征管规范进行详尽的分析与阐述。主要包括税务机关内部的业务流程规范、纳税人申报、备案、核定等流程规范、税收征收、征管和稽查规范等方面,并分别给出具体案例加以说明。

4.服务创新情况

"放管服"政策的核心是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服务创新情况也是这个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详细介绍税务机关的服务创新举措和效果,这些举措包括互联网+税务服务、廉政文化建设、网格化管理、便民措施等。

三、总结

"地税放管服自查报告"是一个有效的政策盯紧,可以及时发现地方税务局和税务人员在服务群众、规范遵守税收征管法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它也是各省市地方税务机关的工作总结和指导,在未来工作中将起到重要的参照与借鉴作用。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地方税务局将继续加强自我监督与管理,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税收征纳质量。

放管服自查报告【篇11】

根据《市审改办公室关于报送“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市物价局学习贯彻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工作,将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各项减费降成本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放开价格管理权限落实到位。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办[2015]99号)相关条款内容,将没有列入目录清单的民用爆破器材、部分农副产品、非保障性和具备协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价格和收费项目,全部落实放开实行市场化调节,同时加强完善监管措施,严格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的要求。

二是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动态管理。贯彻上级文件要求,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宜城市物价局关于落实收费报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宜价字[2015]15 号)等文件,清理汇总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形成收费清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同时组织涉及收费的单位对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规范,要求各单位将涉及收费的“项目名称、收费性质、收费范围(对象)、征收标准、征收依据、征收程序、减免政策”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鄂价费[2016]99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降低公安(补办户口簿工本费,汽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反光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临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和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民政(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中的收养申请手续费、收养证工本费、收养登记调查费、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降低殡葬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一般普通设施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费。)、人社(人事合同仲裁费)、住建(房屋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费。)、交通(高速公路损失赔(补)偿收费中的占(利)用公路费和超限运输补偿费)、水利(水土保持补偿费)6个部门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房地产档案服务费、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管服务费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服务费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关价费文件(详见附件)一律废止。

四是优化服务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对纳入《湖北省定价目录》的燃气、供水、交通运输、教育、文化旅游、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房地产及物业服务、供电供水供气延伸服务等政府定价项目,严格遵循定(调)价程序,完善政府定价过程中的成本监审、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公布结果等业务流程,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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