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通知热门5篇

时间:2023-12-01

提醒通知。

提醒通知【篇1】

防溺水安全提醒通知

近年来,溺水事故频繁发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为了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此发布防溺水安全提醒通知。

一、 溺水事故的危害

溺水事故是一种严重的意外灾害,往往发生在夏季游泳和河流、湖泊嬉戏的季节。溺水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家庭的痛苦,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根据统计数据,中国每年因溺水事故导致的伤亡人数高达几万人,其中大部分是青少年和儿童。因此,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二、 防溺水的重要性

1. 保护生命安全

溺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情况,很容易导致窒息和呼吸困难,进而造成人员伤亡。尤其是对于不懂游泳的儿童和年长者来说,他们一旦掉入水中,自救能力较差,很难及时脱离险境。因此,防溺水是保护生命安全的首要任务。

2. 增强身体素质

科学研究表明,游泳是一项全面锻炼身体的运动方式。通过游泳锻炼,能够增强人体的肺活量、心脏功能和肌肉力量,提高身体素质和免疫力。因此,学会游泳对于个人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 防溺水的安全措施

1. 学会游泳

学会游泳是防止溺水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措施之一。通过正规的游泳培训,我们能够学习正确的游泳姿势和技巧,掌握自救和救人的方法,提高在水中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对于儿童和青少年来说,家庭和学校应该加强游泳教育,确保他们都具备基本的游泳技能。

2. 水上活动注意事项

在进行水上活动时,务必要认真遵守一些基本规范和注意事项。首先,应该选择合适和安全的游泳场所,不要选择没有监护人员或救生设备的地方。其次,不要跳进未知深度的水域,要选择水深合适的区域活动。同时,不要过度消耗体力,避免疲劳过度导致的意外发生。在游泳时,切忌携带贵重物品,以免掉落水中发生意外。

3. 强化安全意识

要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在进行水上活动时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当遇到突发情况时,要冷静应对,不要惊慌失措。如果发现他人陷入危险,要尽快向周围人寻求帮助,避免个人蛮干。

四、 提高社会防溺水意识

除了个人防范外,提高社会的防溺水意识也是至关重要的。社会机构、学校和家庭要加强对防溺水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都能充分理解溺水的危害和防范措施,从而形成人人参与、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应该积极组织开展溺水事故防范活动,提高社会对防溺水工作的重视程度。

总之,防溺水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加强个人和社会的防溺水意识和行动,我们能够有效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护生命安全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防范溺水事故贡献力量!

提醒通知【篇2】

各学院、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就教职工有序返校返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4月7日起(周二),符合下列条件并经批准同意的行政和教辅人员有序返校返岗工作:

1.在杭居家满14天(自驾方式返杭),申领“杭州健康绿码”,每日健康打卡正常,身体健康。

2.从湖北返杭人员在申领“湖北健康绿码”和“杭州健康绿码”的基础上,且已居家观察满7天或在校内居家观察满14天,每日健康打卡正常,身体健康。

3.境外返杭人员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14天以上,且申领“杭州健康绿码”,每日健康打卡正常,身体健康。

4.符合规定条件但不能返校返岗的,要根据要求办理请假手续。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就地留观

1.申领“杭州健康码”显示非绿码的。

2.本人与身边家人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的。

3.14天内有与入境人员接触的。

三、返校返岗注意事项

1.专任教师根据“不停教、不停学、不停研”的要求,根据需要在家或返校做好线上教学、学业指导、科学研究等工作。

2.行政和教辅人员至少提前1天通过智慧校园APP在线如实、准确、详细填写《教职工返校申请表》(已填写过此表且生成学校临时通行证的不再填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获取学校临时通行证(蓝码),方可返校返岗。

3.根据防控要求,教职工尽量驾驶或搭乘私家车、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校上班。校车4月7日起运行,请教职工按规定预约乘坐。如乘坐332路公交车请在校门口下车入校。

4.进入校门时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出示临时通行证(蓝码)。

5.教职工入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按《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不使用中央空调;日常工作尽量通过网络和电话办理,减少人员聚集;五楼以下不乘坐电梯。

6.倡导自带餐具、打包就餐,食堂堂食尽量错时并保持单人单桌。

四、图书馆、体育场馆、实验室、实训中心等场所保持通风换风,定期清洗消毒,合理控制人数,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逐步面向留校学生和校内教职工开放。

五、教职工如感身体异常,要第一时间向单位防控专人报告并联系卫生所(电话:xx)。

特此通知。

校防控办

20xx年4月3日

提醒通知【篇3】

防溺水安全提醒通知

近年来,溺水事故频发,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为了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保护生命安全,特发出此《防溺水安全提醒通知》。

一、溺水事故的危害

溺水是指人在水中呼吸系统受到损伤或阻塞,导致无法正常呼吸,最终发生窒息而死亡的一种事故。溺水事故的发生速度极快,一旦发生,往往来不及进行有效的搬救,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二、溺水事故的原因

溺水事故发生原因复杂多样,但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游泳技能不熟练:许多人在没有掌握基本游泳技能及自救能力的情况下贸然下水,容易引发溺水事故;

2.不合理的游泳场所选择:选择无安全设施或未经授权的场所进行游泳,增加了溺水的风险;

3.盲目嬉戏与挑战:一些年轻人在水中盲目嬉闹、挑战极限,往往忽视了安全因素,造成了严重后果;

4.意外事故:如不熟悉水域情况的人士,遭遇意外事故而引发溺水。

三、防溺水的基本要点

1.掌握基本的游泳技能: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游泳,通过正规的游泳培训,提高自己的游泳技能水平;

2.合理选择游泳场所:选择有安全设施的游泳场所,合理估计自己的游泳能力,不要投入深水区域,不要单独游泳,最好有专人陪同;

3.注意身体状况: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疾病或者疲劳过度的人,应该避免游泳或者选择辅助工具,确保自己的安全;

4.遵守安全规定:在游泳场所应该严格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如穿着救生衣、走有护栏的游泳池边,不进入水深超过自己能力的地方等;

5.学会自救技巧:学会自救技巧,如游泳途中累了应该合理休息,遇到危险应该冷静、迅速脱离危险区域等;

6.溺水时的逃生方法:在溺水中如果无法站立,应该悬浮在水面上,保持呼吸通畅,寻找可以抓住的漂浮物或者游泳方式逃脱,同时尽量保持冷静,等待救援。

四、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防范

社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防溺水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防范,特别是以下几类群体:

1.家庭成员: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仅要让孩子学会游泳,还要教育他们遵守游泳场所的规定,不私自下水;

2.学校教育机构:在开展体育课程时要加强游泳教学,增加游泳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

3.社区居民: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活动,组织居民参与防溺水教育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强化居民的安全意识;

4.警察和消防部门:加大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游泳行为,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5.游泳场所管理者:加强场所安全管理,提供充足的救生设备,制定合理的警示标识,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

通过共同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防溺水意识,增强自救能力,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提醒通知【篇4】

各企业: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0号通告》《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通告(第02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凡是可以居家办公的一律居家办公,不能居家办公的,出入办公场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凭证(包括电子、纸质等有效凭证),主动配合测温,查验苏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

2.企业须每日做好员工居家办公或在岗到岗人数统计,并收集相应核酸检测记录,制作员工出勤及健康监测台账,通过“企业服务一张网”进行“每日上报”。

3.企业指导组加强对企业居家办公落实情况及到岗人员核酸检测记录的检查,发现“应居家未居家”、核酸检测“应检未检”,或未如实报送相关人员信息的,采取警告、相关人员“健康码”赋黄码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关闭工作场所、相关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XXX

20XX年4月28日

提醒通知【篇5】

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实行教职工分批返校上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批返校上班安排

1.所有校领导、中层干部、科级干部4月1日起正常上班。

2.机关、教学(辅)单位其他管理人员、教辅人员4月7日起正常上班。

3.其他教职工在学生返校前一周返校正常上班。

二、返校返岗注意事项

1.所有返校教职工实行体温自我检测日报制度,每天按时完成“江苏理工小助手”APP教职工疫情填报,符合条件返校的,系统自动生成当日有效的“校园临时通行证”。教职工及其家人,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形,需要立即报告,暂不返校:

(1)教职工或同住家人体温高于37.3度或出现咳嗽、咽痛、乏力、肌肉酸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第一时间向二级单位负责人报告,暂不到校,并及时就诊。

(2)教职工或家人从重点疫区国返常,或与近期国外返常人员有过密切接触。

(3)教职工或家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

(4)教职工或家人近期(14天内)到过重点疫区或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人。

(5)居住地所在楼栋的所在单元有疑似病例。

(6)其他异常情况。

对每日疫情谎报瞒报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按照我市防疫管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2.各单位负责人要密切关注教职工健康信息和行程动态,对于符合入校条件且通知正式返岗上班的教职工需加强审核,对有工作需要申请提前返校的教职工要严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对每日进校人员审批不严,疏于管控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按照我市防疫管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3.经审批同意返校的教职工进入校园实施“一测二核三查四通过”,即测体温,核对身份信息,查验当天“教职工临时通行证”,核对与监测无误后方可进校。详见《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返校返岗流程图》。为防止交通拥堵和人员聚集,在进入校门前,请提前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教职工临时通行证”,配合工作人员快速核验。严禁冒用他人“教职工临时通行证”,对冒用他人证件行为,一经核实将按照防疫管控相关规定,依规处理。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严禁带校外人员(含家属、子女)进入学校。

4.返校返岗的教职工须做好上下班途中特别是选乘公共交通工具时的个人防护工作。在岗时应做好办公室卫生,办公区域佩戴口罩,谈话保持适度距离;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避免扎堆就餐。食堂购餐时,提倡自带饭盒,尽量避免面对面就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人数众多的集体活动。建议尽量保持“工作单位——家”两点一线的行动轨迹。非必要不外出,少聚会,少聚餐,尽量不聚会、不聚餐。因紧急或特殊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审批并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5.教职工在岗时如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请第一时间向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前往三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三院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确有困难的,由相关二级单位领导联系后勤保障处派专用车辆送往医院就诊。

6.疫情防控和开学关键时期暂停教职工出差或到市外参加访学、交流等活动,因私特殊情况确有需要离开常州的,须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离常教职工需要有详细的旅行记录,本人对提供的旅行记录的真实性负责,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属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二级单位要研判教职工出行过程中的风险,一旦有可能存在风险,需严格按照要求隔离14天,若社区要求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其他工作要求

1.滞留疫区,根据疫情风险分级安排教职工分批返常返校:

(1)滞留在疫区省疫情风险等级低风险市区县的教职工申请返常的,提交亲笔签名的返常返校申请书和疫区省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村(社区)以上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经二级单位批准、学校审批同意后可返常返校。

(2)滞留在疫区省高风险市区县和暂无法提供疫区省健康码“绿码”或有效健康监测证明的教职工须暂留原地,不得返常返校。

2.从江苏省外返常返校人员,提供本人当地健康码或当地有效健康监测证明,经二级单位批准、学校审批同意后可返常返校。

3.已入境境外返回人员,按国家和省市现行规定,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无症状且核酸检测为阴性,解除医学观察后提交亲笔签名的返校申请书,经二级单位批准、学校审批同意后可返校。目前尚在境外和港澳台的教职工,暂不返常返校。

4.不能按时返常返校的教职工,需履行相应请假手续,由二级单位正常考勤。无故“缺勤”人员,按“旷工”处理。

5.各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在返校上班前继续做好在线教学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学生返校上学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结合返校复课,进一步做好教职工防疫知识培训工作,特别做好在课堂教学、实验室教学过程中如何防止病毒感染,教师和学生如何自我防护,教室与实验室如何消毒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学生返校的时间以上级批复为准,届时另行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xx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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