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饮用水应急预案

饮用水应急预案。

饮用水应急预案(篇1)

1、报告制度。如发现学生恶心、呕吐,饮用水有颜色和异味等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并向教育局体卫科及卫生防疫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临时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提供桶装水、瓶装水或电热饮水机,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8、尽快恢复供水。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饮用水应急预案(篇2)

幼儿园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幼儿园师生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幼儿园制定了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应急预案。该预案旨在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饮用水突发事件,确保幼儿园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地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一、预案目标与原则:

1. 预案目标:保障幼儿园师生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2. 预案原则:科学、及时、高效、公正、合理。

二、预案内容:

1. 突发事件类别:

(1)饮用水源污染:如自来水质量发生异常、管道破裂等。

(2)饮用水供应中断:如停水、水压不稳定等。

2. 预案组织与指挥:

(1)总指挥:由幼儿园园长任命,负责整个应急预案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2)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以及举办应急预案培训。

(3)教师组:协助实施预案,负责带领幼儿撤离和组织应急演练。

3. 应急预案流程:

(1)发现突发事件:一旦发现饮用水问题,立即报告幼儿园总指挥。

(2)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协同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教师组做好准备。

(3)信息发布:及时向师生和家长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并告知相关预防措施。

(4)应急演练:定期进行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反应和自救能力。

(5)解决问题:总指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饮用水问题,直至恢复正常。

4. 应急物资准备:

(1)备用水源:在幼儿园备有足够的食用水,以备应对饮用水中断的情况。

(2)应急工具:备有急救箱、灭火器等应急工具,以备不时之需。

(3)应急食品:备有非常规食品供应,确保师生有充足的食品补充。

5. 师生安全疏散:

(1)组织师生迅速疏散到安全地点,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2)由教师组负责点名、携带饮用水、执行疏散程序。

6. 家长沟通与配合:

(1)及时向家长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并告知相关预防措施,保持沟通畅通。

(2)协助家长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家长对突发事件应对的意识和能力。

7. 应急预案评估与更新:

(1)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演练,发现不足之处及时更新预案。

(2)总结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预案执行与演练:

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幼儿园定期举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在演练过程中,预案组织机构的职责和预案流程被严格执行,以保证幼儿园师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进行有效的应对和自救。

在应急演练中,幼儿园教师组负责组织师生撤离,并进行点名确认,以确保每个人员的安全。幼儿园同时组织教师进行应急处置示范,提高他们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四、总结:

建立幼儿园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幼儿园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反应。通过制定预案、培训教师和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幼儿园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应对饮用水突发事件。预案的不断完善和创新,将不断提高幼儿园在突发事件中的应对能力,保障每位师生的安全。

饮用水应急预案(篇3)

1、突发恶劣天气

2、坍)塌事故

3、人员受传染

4、五,确定各污染物质检测方法。

5、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6、自2019年2月1日

7、一,确定污染源方位和数量。

8、制水设备的卫生批准文件;

9、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一些农村地区存在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10、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11、档案材料或者公示虚假信息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4)建立专门的传染病登记本。

14、安全警戒、后勤保障等应急专业组。在上级应急领导小组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16、(4)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程序,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17、急性传染病

18、位有权对经营者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19、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在污染源10米范围内放置制水设备的;

20、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对水质进行检测的。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2、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疾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技能,增强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报告意识。

23、机械老化损坏

24、数量以及设置地示意图。

25、食物来源不正规;

26、第三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7、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28、报废

29、第三,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

30、有竞争力的环保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环保产业成为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兴支柱产业。

31、行业规定的水质标准。

32、(1)切实落实非常期间的晨检制度;

33、施工生产现场

34、排泄物及被污染的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开展对传染病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35、乱接乱放;

36、部生活区

3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38、一旦发现师生患有传染病或发现有传染病流行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为及早发现和及时报告疫情做到:

39、地点或装置

40、(3)专人负责学校疫情报告;

41、疫情报告

42、设备施工区

43、主要包括以下可能发生的事件:

44、管水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培训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5、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46、各班组负责人及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

47、施行时间

48、第二十条 发生或者疑似发生现制现售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9、人身伤害

50、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使用未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制水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每台处以2000元罚款;使用未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消毒产品或者直接接触水的配件的,每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1、一旦发现疫情,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52、第十六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自检制度,配备与经营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

53、

54、环境污染事件

55、(3)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或疫苗应急接种。

56、三,明确污染源中污染物的种类。

57、《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保护居民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文件。

58、目部生活区

59、样品的分析测试:依据样品特点及被测水质成分的特性,挑选适宜的分析测试标准。

60、消毒产品以及直接接触水的管材、水处理材料,应当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61、制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部件更换记录。

62、(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改善卫生设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63、第一,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

64、(4)发生疫情重大流行时,执行政府依法做出的停课决定。

65、痢疾;

66、实地调研与材料搜集:依据监测地区的特性,开展周密细致的实地调研和材料搜集工作具体调研搜集地区内各类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情况和自然与社会现状特点。

67、供水管材管件、消毒产品等进货索证资料;

68、第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在制水设备上公示下列内容:

69、县(市)、抽检结果。

70、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已经备案的经营者名录向社会公示。

71、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72、现制现售饮用水是指通过净化水处理设备(以下简称制水设备)处理后现场散装提供给用户饮用的水。

73、机械设备事故

74、油污泄露

75、副组长:

76、(1)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并列入工作考核。

77、项

78、村(居)民委员会、制水设备设置所在地管理单

79、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

80、经营和卫生监督管理活动。

8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83、违规操作;

84、触电死亡

85、违规使用机械设备;

86、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87、库房

88、明确卫生防病的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

89、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为各部

90、第二,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91、滨海湿地、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92、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9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4、机械使用过程中

9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96、疫情控制

97、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使用水源不符合规定的;

98、渗出性皮肤病;

99、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100、未到来前组织开展现场自救工作。

101、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建立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或者档案内容不全的;

102、人员中毒

103、工具

104、其他有碍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的疾病。

105、(时间)和危害程度

106、流行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7、经营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8、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

109、触电事故

110、二,弄清污染源的排放量。

111、气象预报

112、未经批准

113、使用明火作业

114、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15、活动性肺结核;

11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17、中毒与窒息

118、深基坑施工

119、应急自救组织机构

120、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制定现制现售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供水安全隐患。

121、施工项目部应急救援主要职责

122、县(市)、法规的规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123、水环境样品存放:从样品收集到分析测量的间隔时间应尽量的短,若无法及时性监测样品,应采用适度的方式开展存放。

124、应急组织及职责

125、

126、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重点抓好传染病预防和报告工作

127、用电、设备折旧等实行扶持政策,并给予税收优惠。

128、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及时更换水处理材料。

129、人身伤亡事故

130、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

131、易燃易爆物品

132、第八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管理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33、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134、触电烧伤;

135、爆炸事故

136、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37、清洗消毒、滤膜滤芯更换等记录;

138、人及以上同

139、伤寒;

140、六,制定水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责任机制并监督实施。

141、减排等措施。

142、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四年。

143、整个工期

144、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

145、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以及管理制度;

146、一厂一策一案是指地方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针对每个厂子的情况不一样,处理起来都是不同的情况,采用个体谈判的方式,对一个个企业采用差异化的特定政策,制订特定解决方案。

147、给养供给途径

148、第十八条 制水设备遭遇突发事件或者停止使用30天后,再次投入使用前,应当委托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出水水样进行卫生学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9、报

150、井喷、泄漏等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

151、食物中毒

1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153、有碍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患者或者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154、第九条 在居民住宅区设置制水设备,须经所在地业主委员会同意,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当经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居民住宅区以外设置的,应当经所在地管理单位同意。

155、断裂或土质松软

156、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57、地区内具体污染物及其具体污染物的特性来明确,与此同时还需要监测某些水文测量项目。

158、学校应遵循“预防为主,严堵源头为重”的原则,成立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防控传染病应急预案,使学校对诺如病毒传染病等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159、预防措施

160、戊型病毒性肝炎;

161、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162、数据整理与结果汇报:在可靠的收集和分析测试的基础上运用数理统计的方式处理数据,才可以获得符合客观性要求的数据,并将数据监测汇报。

163、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

164、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已经把环境保护相关技术列入优先领域。

165、制水设备以及所使用的滤膜滤芯的卫生许可批件;

166、办法全文

167、职业培训、普及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

168、《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169、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自检记录;

17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考核资料;

171、机械设备老化;

172、增进健康功能或者具有疗效作用。

173、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

174、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牧还草、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

175、施工过程中坑壁发生

176、高排放、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177、第十一条 在城乡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水源应当使用城乡公共供水。

178、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79、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180、法规和规定;

181、管水工作:

182、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公示信息或者公示信息不全的。

183、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经营者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84、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185、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广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增产减污。

186、维护记录;

187、项目

188、生产者要依法负责或委托他人回收和处置废弃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189、第十五条 采用纳滤工艺生产的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应当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规定的指标;采用反渗透技术生产的现制现售饮用水应当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规定的指标。

19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191、财产

192、现制现售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93、要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和推进环境建设。

194、过期现象

195、经营前备案的;

196、(2)班主任每天进行巡视;

197、卫生管理员联系方式;

198、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

199、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

200、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

201、严重环境污染

202、施工过程中

203、询问有关人员、卫生监测、采样等方法进行监督检查,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204、工作目标:

205、症状、排泄物、食物等标本。

206、排污沟渠、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制水设备。

207、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大环境风险分析的信息,规定响应措施,并对实际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响应,以预防和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边界、道路、铁路等)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带来环境风险的防范和响应措施。

208、天气变化;

209、监测站布置及收集时间和方式:监测站布置要合理,获得的样品要有代表。

210、四,制定污染源采样方案和采样时间表路线图。

211、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掌握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212、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更换水质处理材料的;

213、PH值、溶解性总固体指标至少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214、缓报、毁灭有关证据。

215、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饮用水应急预案(篇4)

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资源,对于人体健康具有重要影响。为了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本文将以中国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为例,详细探讨其内容和实施情况。

首先,中国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了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管理。这一管理制度分为三个层级,即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水厂层面。国家层面的管理主要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其职责包括制定饮用水卫生标准、监测饮用水质量、审核水厂建设和运营等。地方层面的管理由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是对水源地进行保护、监测和治理,确保水源的安全可靠。水厂层面的管理则由水厂负责,包括优化水处理工艺、监测和检验饮用水质量等。

为了应对紧急情况,中国还制定了相应的饮用水卫生应急预案。这一预案主要目的是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案的内容包括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和公众告知等。在预警机制方面,通过建立监测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饮用水卫生事件。在应急处置措施方面,相关部门将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危险水源的封堵和供水停止。而在公众告知方面,相关部门将通过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发布紧急情况和防护措施,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然而,尽管中国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已经建立,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水源地的保护仍然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一些地区的水质监测和治理措施尚未完善。其次,一些小规模水厂的运营管理水平较低,导致饮用水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公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和应急知识普及程度仍有待提高,针对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不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和治理。具体措施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质量监测的投入,加强对小规模水厂的监管和培训,提高水厂的运营管理水平。同时,还需要加大对公众的饮用水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总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应急预案的完善,我们能够更好地保障公众的饮用水安全,提高全民的生活质量。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不断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饮用水资源。

饮用水应急预案(篇5)

为做好XX区XX镇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XX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文家冲水库、吼水湾水库,因环境威胁或造成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性环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XX水库为小二型水库,自来水饮用水源,相关人口1500人,取水口为黄家湾,日供水300吨,丰水期水量为26万立方米,平水期水量为17万立方米,枯水期水量为2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XX镇辖区。

XX水库为小一型水库,自来水饮用水源,相关人口0人,取水口为黄土坎,日供水3000吨,丰水期水量为200万立方米,平水期水量为160万立方米,枯水期水量为6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XX镇、XX镇辖区。

本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协作,长效管理、落实政策的基本原则,由XX镇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及水厂各负其职。

1、成立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由镇长XX任组长,镇统战委员XX任副组长,各村(居)、镇水厂、镇安监办、XX派出所、镇卫生院、镇食药监、镇财政所、镇畜牧站为成员。

(1)统一组织指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

(2)指导修订《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部署、督促、检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工作落实情况。

(4)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协调落实上级指示,发布预警信息。

(5)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协调解决应急工作时出现的重大问题。

1、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办公室主任为XX,成员有。

(1)负责全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4)负责收集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向镇领导小组报告。

(5)传达镇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农服中心:定期申请区环保局对辖区饮用水源进行监测和预警。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告,提出防止进一步扩散的措施建议。

镇水厂:在饮用水源发生突发事故时,启动《XX镇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负责全镇范围内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在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时,根据污染程度和区环保局的意见,视情况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处置措施。

镇安监办:有关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调查定性和处理;定期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企业,督促其制定、完善相关事故的应急预案,向区安监局及时汇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情况。

双龙派出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门确保救援物资运输畅通,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

镇卫生院:突发事故发生后,负责疏散人员和疾病防控及组织救护;负责组织开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提出控制污染对策建议。

镇财政所:负责饮用水源应急预案防护装备和应急物资的采购。

镇兽牧站: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家禽、牲畜的监控。双龙中学:发生突发水源事故后,协助政府做好学校的稳控工作、保证学校饮用水的来源卫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导XX镇的各个中小学、幼儿园做好积极应对突发饮用水源事件。

其他责任部门: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参加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的部门,共同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各项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会,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时,及时组织群众进行自救。

各村(居)、场镇各部门一旦发现饮用水源污染迹象,应立即向镇环保局办公室报告,镇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镇政府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迅速核实情况。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对事故情况进行后续报告。

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向区环保局、区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派专家、技术人员到双龙勘查。镇相关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工作。

镇工作人员达现场后,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监办等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志,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区专家、技术人员到双龙后,在我镇工作人员配合下,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

镇领导小组就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区府应急办、区环保局、区卫生疾控中,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部署下一步工作。

区专家、科技人员根据现场调查,向应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和救援方案。并迅速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

区专家、科技人员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由镇领导小组发布警报决定。

镇环保办应与镇宣传办沟通协调,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对媒体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沟通,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污染警报解除由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区环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后发布。

事故结束后,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成员亲赴灾地,慰问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财政所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

镇环保办公室全程详细记录污染事件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尽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资料,科学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涉案人员作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镇建立和培训一支常备不懈,掌握处置饮用水源突发事故能力的应急力量,由镇环保部门、安监办、综治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各应急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应急准备。

本镇备有小型长安车1辆、安全应急车2辆,用于应急物资运输和伤员的运输,并根据交通道路状况提请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车辆拉得出用得上。

与镇卫生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根据事故的性质,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护秩序。事发的村(居)委要动员、组织群众,协助做好应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有关于应急处置饮用水源污染环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的专用款项。

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自愿者援助救灾。

当技术人员、设备短缺时,提区环保局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科技人员。

按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镇环保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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