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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选通知

时间:2024-02-11

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人们常常关注公告通知的内容。公告通知对于推动绿色环保和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您需要关于“评选通知”的信息,我们的编辑为您精心挑选并提供了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评选通知(篇1)

关于选拔延边大学生“博爱大使”的通知

一、活动主题

绽放青春——红十字在行动

二、活动宗旨

弘扬民族精神,弘扬仁爱奉献的理念;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氛围;展现当代青年良好精神风貌;传递青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

三、主办单位

延边州红十字会

延边大学红十字会

共青团延边大学委员会

四、报名条件

1学院将推荐1-2名优秀学生参加评选活动。

2.参赛选手仅限大

一、大二、研一在校学生。

三。参赛选手要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活动形式

1组委会对学院推荐的选手进行选拔,最终确定10名选手入围决赛。

2.入围选手将通过主题演讲、才艺展示、红十字运动知识问答、应急救护模拟演练等四个环节的比拼,最终评选出前3名选手荣膺延边大学生“博爱大使”称号。

4国家红十字会将对入围决赛的运动员进行红十字体育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的培训。

六、奖项设置

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七名。

前三名将被聘为第一届延边大学生“博爱大使”。

一等奖:学金3000元

二等奖:学金2000元

三等奖:纪念奖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将《延边大学生博爱大使选拔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4日16:00。

八、****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2732359

共青团延边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评选通知(篇2)

评选先进个人通知怎么写一、评选项目(1)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含清廉机关、党建示范机关创建、衢州市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2)水库加固改造工程工作先进个人(含为项目资金筹措先进个人);(3)“五水共治”工作先进个人(含:水源保护、发电和生态用水调度、防汛调度、农田灌溉等工作);(4)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含:信访维稳、森林防火 、标化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5)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含:文体活动、社会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6)敬老爱幼和谐家庭先进个人;(7)家庭教育先锋(子女在2020年高考中分数线达到当年重点线以上的在职职工);(8)“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先进个人(限报退休老同志,由人事科负责申报)。二、评选程序(1)申报。评选工作在中心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科室、单位先自行推荐参选项目和人员,按推荐表规范报送,工作业绩和突出事迹限200至500字左右。(2)初审。由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推荐情况进行初审把关,符合推荐标准的,规范填报推荐表,并统一上报至办公室提交党委集体商议。(3)评定。经党委会商议决定各项先进名额及具体名单,除家庭教育先锋外,每项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4)通报表扬。由中心党委发文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三、评选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引导,严格把关,把评选工作作为治庸治懒、改变作风、提升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对干部能起到激励作用。评选推荐表以科室为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前上报至中心办公室周建军处。上述各项评选,以精神激励为主,评选结果不作为职称评聘的加分依据。(2)突出工作实绩。各科室、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面向全体干部员工,侧重于基层一线员工,推荐的突出贡献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3)严肃评选纪律。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要参与评选工作审核把关,中心党委要严肃评选纪律,不因个人感情偏袒,杜绝暗箱操作。对于政治觉悟过低、工作业绩不符、思想品德不正的个人,中心党委有权撤销其评选资格。

评选通知(篇3)

呈报:总经理—刘婧

发出:行政人事部

致送:各部门

日期:2013-7-8

纲目: 关于‘微笑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号:jn-xzrsb-20130708-24

为倡导微笑服务理念,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及顾客满意度,因此,酒店将开展“微笑之星”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法如下:

1、 选拔范围:各业务部门员工(部门经理不参加选拔)

2、 评选时间: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年一次

三、评选依据:

1、顾客的投诉及表扬

2、质检情况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检查员工的出勤情况

4、大堂副理对客人的投诉和表扬进行每日记载

5、eod的值班记录

四、评选办法:

1、由各经营部门按照部门制定的评选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领班、主管等管理人员进行民主初评一名,每月25日、每季度的在季度末20日、每年的在12月15日之前上交行政人事部。

2、由总经理和行政人事部对各经营部门初评上报的“微笑之星”员工进行监督和审查。

五、奖励办法:

1每月100元/人,季度200元/人,年度300元/人。

2、获得“微笑之星”称号的员工,酒店将进行公开表扬。

六、工作要求:

1、各经营部门要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组织开展微笑服务的动员宣传(微笑宣言、服务承诺等),操作规则的制定及修改、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指导、优质环境的创建、岗位技能的竞赛比试等工作,确保“微笑之星”活动抓出成效、抓出实效,达到预期的目的。

2、“微笑之星”评选工作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总经理负责监督。

7、 这项活动将于2013年8月1日开始实施。

行政人事部

抄送:董事会

评选通知(篇4)

关于开展@@市“巾帼百佳”评选表彰活动的

通知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我市各行各业优秀女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创立的光辉业绩,展示@@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貌,激励她们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半边天”作用,为@@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办、市金融办和市妇联决定,开展@@市“巾帼百佳”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四自”精神和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2勤奋、热爱、敬业,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在行业和系统中有突出表现;

三是服务大局,扶贫济困,奉献社会,热心公益事业,具有社会先进性和示范性。

4热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在妇女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

5选拔对象主要是基层和一线的女职工,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选拔。

二、评选办法

1分行业、分系统,集中表彰、集中宣传。

2根据条件,由承办单位自下而上严格遴选审批,确定10名系统人选,报市妇联办公室。

3、评选“巾帼百佳”的承办单位:

“@@市宣传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承办

“@@市政法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承办

“@@市工业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办

“@@市教育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教育局承办

“@@市财政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财政局承办

“@@市民政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民政局承办

“@@市交通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承办

“@@市卫计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卫计局承办

“@@市人社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人社局承办

“@@市住建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住建局承办

“@@市农业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农办承办

“@@市金融系统巾帼十佳”评选工作由市金融办承办

4、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对评选的“巾帼百佳”进行命名表彰。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活动,认真开展,精心组织,及时完成推荐举报工作。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各单位在推荐时要严格审核,推荐对象要符合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合计检监察的政策要求。

2、对确定的对象每人要提供左右的事迹材料、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生活照一张(像素为1200×840的jpg格式电子版,注明单位、姓名),每个承办单位要报一份人选汇总名单(注明姓名、单位、职务),以上材料请于2014年12月1日前报市妇联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评选通知(篇5)

尊敬的公司全体员工:


大家好!我是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小李,今天我非常高兴地向大家宣布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公司将举行一次优秀员工评选活动!通过这次评选,希望能够充分发现和表彰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同时激励所有员工不断进取,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我想强调一个重要的理念:每一个员工都有机会成为优秀员工!这次评选活动不仅仅是对某个部门或者某个岗位的员工的表彰,而是全公司范围内的评选。无论你是行政人员、销售经理、技术开发工程师还是生产车间的工人,只要你在工作中能够发挥出色,对公司有贡献,就有机会成为优秀员工。


评选流程如下:将发放评选通知,通知全体员工了解活动目的和评选标准。员工们将有一个月的时间来准备参评材料。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项目成果等等。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建议大家要认真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明确自己在工作中的亮点和进步之处。同时,也会安排一些特殊的活动,例如邀请员工进行知识分享、经验交流等,以便员工们能够更好地展示自己的实力和才华。


评选委员会是由公司高级管理层、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的代表组成。他们将对员工的参评材料进行仔细审阅和评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打分,并最终选出优秀员工。评选标准将考虑员工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执行力、团队合作能力、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评选结果将在公司年度庆典上公布,并进行颁奖典礼。获奖员工将获得公司特别定制的奖杯和荣誉证书,并享有一些特殊福利,例如奖金、晋升机会、员工旅游等。同时,公司也会在内部媒体上广泛宣传获奖员工的事迹,以激励其他员工向他们学习,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通过这次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希望能够激发每位员工不断进取的动力,提升整个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优秀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他们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品质将对其他员工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相信,只要每个员工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华,的公司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我想借此机会感谢全体员工对公司的辛勤付出和贡献。无论是否成为优秀员工,每个人对公司的贡献都是不可或缺的。希望大家都能积极参与这次评选活动,展现自己的才华和能力。让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人力资源部 小李

评选通知(篇6)

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团日活动”评选的通知(预发)

各二级团委: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团省委“两进三同”工作的重要部署,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继续弘扬五四精神,共建幸福校园,我校各基层团支部于今年六月至十月开展了以“幸福华师,青春当先”为主题的团日活动。为表彰形式新颖、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主题活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0—2011学年“优秀团日活动”的评选。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1年12月

二、评选申报

(一)评选的对象

1.华南师范大学“幸福华师,青春当先”主题团日活动校级立项方案均可参与评选;

2.各基层团支部以自愿为原则,向所在院(系)团委申报,各院(系)自行组织评审,最终评选出数不少于1个且不多于3个的团日活动向校团委申报。

(二)材料的填写、报送

1.参与年度“优秀团日活动”评选的团支部均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团日活动”申报表》(附件1);

2.各院(系)于2011年12月6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表打印版(一式两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楼325,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24),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

三、评选办法

本次“优秀团日活动”的评选分初审、微博投票和终审三轮进行。获得“优秀团日活动”一等奖的活动支部将在华南师范大学团校团支书训练营进行展示。

(一)初审

由校团委书记助理、校团委组织部执行部长和副部长、各二级团委组织部部长参与评审,并按照得分的高低选出50个活动进入微博投票阶段。

(二)微博投票

校团委将把进入微博投票阶段50个团日活动的文字和**材料放到微博上供广大团员投票,根据得票数的高低择前30个团日活动进入终审。

(三)终审

由校团委办公会议确定华南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团日活动”的

一、二、三等奖。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华南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度“优秀团日活动”一等奖的活动支部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

被评为华南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度“优秀团日活动”二等奖的活动支部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200元;

被评为华南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度“优秀团日活动”三等奖的活动支部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100元。

联系人:石牌校区石琳:159

范丽颖大学城校区:134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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